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时期的依法治国

摘要:本文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时期的依法治国这一主题作了深入浅出的阐述和论证,并对依法治国的含义和基本要求;依法治国的主要内容和重要意义;依法治国是宏大的系统工程需要多方面努力等三个方面进行了重点论述,对于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有积极而重要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市场经济依法治国基本要求
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
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不断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把依法执政确立为新的历史条件下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提出尊重和保障人权、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等一系列重要战略思想,不断深化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怎样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认识,丰富和发展了依法治国基本方略。
依法治国之路,是实现国家繁荣昌盛、社会和谐发展、人民幸福安康的必由之路。
一、依法治国的含义和基本要求。
1.依法治国的含义
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明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规定表明,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群众治理国家、管理社会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方略写入宪法,赋予依法治国方略以宪法地位,将加速推进法治,使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获得宪法性的根本保障。
2.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
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概括说来:即“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和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基本要求是一致的。
(1)有法可依
有法可依,是立法方面的要求。这是依法治国的法律前提,也是依法治国的首要环节。有法可依是指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需要法律调整的领域和方面都有良好的法律可资依据和遵循。
从内容上说:首先,要做到真正反映和充分表达以工人阶级为领导的广大人民的意志和利益。其次,要做到以“三个有利于”为根本标准,反映社会生活与时代发展的客观需要。最后,要做到尊重和保护公民的各项人格尊严、人生自由、民主权利、政治自由、经济权利和其他社会权利。
从形式上说:首先,要具有稳定性与连续性,为了保证社会秩序和社会关系的相对稳定,法律不能朝令夕改,而应保持一定的稳定性与连续性。其次,要具有内在的统一性与协调性,整个法律体系应当是一个以宪法为总纲的、根本精神一致的、各级各类法律法规内在和谐的体系。再次,要经由民主的、科学的立法程序制定,这是保障法律科学性、民主性的程序基础。它有助于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力量参与立法,广泛集中民意民智,避免立法工作单纯受部门利益、地方利益的驱使。最后,要讲究立法技术,注意借鉴历史上的和国外的立法经验,更要注意总结自己的立法经验,提高法律的可操作性。
(2)有法必依
有法必依是指一切政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公民都必须依法办事。这是依法治国的中心环节。
第一,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执政党作为国家的领导核心,能否做到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能否依法决策和依法办事,是依法治国能否实现的关键。这就要求全体党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务必加强对法律和法学知识的学习,增强法治意识,提高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本领,以实际行动带动广大群众在全社会形成学法、用法的良好风气。
第二,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必须严格依法办事。这是实行并坚持依法治国的关键所在。国家机关,特别是行政、司法机关,能否依法办事直接决定法律能否正确、有效实施,直接影响政府的形象和法律的尊严。另一方面,国家机关严格依法办事对社会成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行为有着重要的示范、导向和教化作用。
第三,广大社会成员要依法办事。不但要自觉以法律为行动指南,还要善于运用法律来争取和捍卫自己的权力和自由,勇于同一切破坏法律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法律的威严。这是依法治国广泛而深厚的社会基础,是依法治国真正实现的重要标志。
(3)执法必严
依法治国的关键是执法,难点和重点也在执法。执法必严,是指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办事,坚决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一是执法要严肃。即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要本着对人民负责、忠实于法律的精神,严肃认真地、一丝不苟地执行法律。
二是执法要严格。这又可具体化为五项基本要求,即正确、合法、合理、公正、及时。所谓正确,是指查清事实真象,事实认定正确,证据确凿充分;正确理解法律,准确适用法律;实事求是,有错必究。所谓合法,是指执法机关要依照法律规则、原则从事执法活动,不得以言代法、以权代法,更不得贪赃枉法;执法过程要符合程序法的规定和要求;执法结果要符合实体法的规则和精神。所谓合理,是指在正确、合法的前提下,执法要符合公共道德和社会公益的要求,符合人民的愿望和实际的需要。所谓公正,是指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对各方当事人一视同仁。所谓及时,是指在保证执法正确、合法、公正的前提下,要加快执法工作速度,提高执法工作效率。
(4)违法必究
违法必究,就是要严格追究违法犯罪行为人的法律责任。这是依法治国的必要保证,是法律威严的重要体现。违法不究,不但会使受到侵犯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法律保护和救济,使被破坏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得不到恢复,而且还会损害法律的威严,使法律失信于民。
在追究法律责任时,专门的国家机关应坚持下列基本原则:
第一,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保证责任的认定客观、正确、合法;
第二,坚持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的原则。一切违法行为都要受到法律追究,不得放纵任何人的违法行为;
第三,坚持责任与违法行为相称原则。法律责任的种类、轻重应与违法行为的性质、危害程度相适应,既不能轻犯重罚,也不能重犯轻罚;
第四,坚持专门机关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原则。保证办案工作正确、高效、合法进行;
第五,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究的原则。对于因各种主客观因素所造成的冤假错案,要依法予以纠正,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二、依法治国的主要内容和重要意义。
1.依法治国的主要内容:
第一,依法治国的主体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群众。依法治国的客体,是国家的各项工作,主要是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宪法是实施依法治国的重要保障;
第二,依法治国的本质是崇尚宪法和法律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权威,彻底否定人治,确立法大于人、法高于权的原则,使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和法律不受个人意志的影响;
第三,依法治国的根本目的是保证人民充分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维护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
第四,立法机关要严格按照立法法制定法律,逐步建立起完备的法律体系,使国家各项事业有法可依;
第五,行政机关要严格依法行政。依法行政就是要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严格依法行使其权力,依法处理国家各种事务;
第六,司法机关要公正司法、严格执法。总之,依法治国要求各国家机关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2.依法治国的重要意义:
第一,依法治国是中国共产党执政方式的重大转变,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
第二,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保证;
第三,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深化改革、扩大对外开放的客观需要;
第四,依法治国是维护社会稳定、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
第五,依法治国是社会文明和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
三、依法治国是宏大的系统工程,需要多方面努力。
实行依法治国,必须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现在,我们党的中心任务、所处环境和队伍结构已经发生许多重大变化。客观上要求必须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把党对国家的领导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保证党始终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同时,要带头遵守并维护宪法和法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严格依法办事。
实行依法治国,必须不断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改革开放以来,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体系的框架已基本形成。党的十五大提出的“到2010年形成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立法目标正在逐步变为现实。在新世纪,我国的立法工作不断加强和提高。
实行依法治国,必须严格执法。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必须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在我国,约有80%的法律和法规是由行政机关执行的,行政执法在法律实施过程中处于举足轻重的地位。司法则是惩治犯罪、保护公民权利的最有效手段。能否做到依法行政和司法公正,是实现依法治国的关键。要进一步健全权责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高效运行的司法体制,保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做到公正司法。
实行依法治国,必须增强全体人民的法律意识。社会主义法治是建立在人民自觉遵守和维护法律的基础上的。从这个意义上说,依法治国的根本问题是提高人们的法制观念。要通过加强法制教育,使全国人民树立起自觉的法制观念,养成遵守法律的习惯,自觉以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言行,维护自己的权益。
参考文献:
[1]胡锦涛.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人民日报,2007.10.25。
[2]中共中央宣传部理论局组织编写.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若干理论问题学习纲要.学习出版社,1998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