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成立于1978年,是我国第一所人文社科类研究生院。作为我国人文和社会科学学科设置最完整的一流研究生院,现有6个教学研究部、40个教学院系。截至2014年7月,拥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5个、硕士学位授权点17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03个(含自主设置博士授权点13个)、硕士学位授权点109个(含自主设置硕士授权点13个);还有公共管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社会工作硕士、法律硕士、金融硕士、税务硕士和文物与博物馆硕士等7个专业学位授权点。
为适应现代企业、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培养高级经济学人才的需要,满足劳动经济学专业人员的知识提升和职业发展需求,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与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暨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力资源研究中心合作,举办劳动经济学专业高级课程班。
一、为加速培养我国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高级专门人才,以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1998]54号文件)、《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位授予工作总则》,结合我院具体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二、凡拥护我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有博士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学术水平或专门技术水平已达到博士学位授予标准的人员,均可按照本工作细则,向我院申请博士学位。 三、我院开展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的学科专业须具备:有完备的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有2届以上毕业博士研究生。开展此项工作前应向学位办备案。 四、申请人不得同时向两个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