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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财经大学高级课程研修班招生简章



一、院校简介

江西财经大学是一所财政部、教育部、江西省人民政府共建,以经济、管理类学科为主,法、工、文、理、艺术等学科协调发展的高等财经学府。办学以来,学校秉承“信敏廉毅”的校训和“敬业乐群、臻于至善”的大学精神,形成了培养具有“信敏廉毅”素质的创新创业型人才的办学特色。学校坚持质量立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法德治校,形成了在红土地上培育创新创业型人才的办学模式,走出了在欠发达地区办人民满意高校的新路子。站在新起点,踏上新征程,学校锚定“世界一流学科”建设大学、服务江西经济社会发展标杆大学两个目标,努力建设高水平学术研究型大学,朝着“百年名校”江财梦奋力迈进。

赣江碧水,滕阁夕霞。有校江财,立于豫章。学校坐落英雄城南昌,东临赣江碧水,西接梅岭烟霞,北吸锦绣庐山之灵气,南纳雄伟井冈之精神。现有蛟桥园、麦庐园、枫林园、青山园四个校区(不含独立学院共青校区)。占地面积共2200余亩,建筑面积100余万平方米,馆藏各类图书1435万册(含纸质图书、电子图书期刊、学位论文等)。校园幽香雅静,错落有致,层重叠翠,湖光潋滟,是全国绿化300佳单位之一。

学校现有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工学、文学、理学、艺术等学科门类;拥有应用经济学、理论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统计学、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共7个博士后流动站;应用经济学、理论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统计学、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共7个一级博士学位授权点,42个二级博士学位授权点,13个一级硕士学位授权点,74个二级硕士学位授权点,18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54个本科专业。

校依托学科优势、人才优势和智力优势,紧密联系江西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聚焦江西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与建设重大现实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为政府、企业和社会管理部门提供具有重大决策参考价值的研究成果、政策建议和咨询意见,相关论文成果多次获得省主要领导的肯定性批示,充分发挥了学校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智囊团”与“决策库”的作用。学校针对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和建设学习型社会的新形势,积极推进传统成人教育向现代继续教育转型,以社会发展和市场需求为导向,充分依托学科优势,每年承办国家部委以及全国各地财务、财政、税收、金融、银行和保险系统等政府、企业以及各行业的培训业务,为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二、培养目标

江西财经大学高级课程研修班旨在培养学员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备严谨的科学态度和优良的学风。具有所学专业较宽广的基础理论和较系统的专业知识,掌握学科技能及相关学科的理论知识。具备国际化视野、创新与思辨精神和社会责任感,能独立从事相关专业领域的基础工作,能结合实际发现问题,并运用所学的理论与方法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高级专门人才。

 

三、招生专业

江西财经大学高级课程研修班

学院

招生专业

 

 

金融学院

金融学

 

 

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

财政学

 

 

行政管理

 

 

教育经济与管理

 

 

法学院

民商法学

 

 

经济法学

 

 

宪法与行政法

 

 

刑法

 

 

工商管理学院

企业管理

 

 

统计学院

统计学

 

 

会计学院

会计学

 

 

 

注:课程设置参照实际教学

 

四、教学办法

网络授课与线下面授相结合。每月利用周末双休日集中时间进行授课,寒暑假除外。

以更新知识结构、掌握现代管理技能和管理办法,以此提高学员综合素质为目标,使学员掌握和运用新理论、新思想、新观念充实自己,进一步提高其理论修养和实践水平,努力提升学员科学决策水平以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知识与经验相补充。

学习与探索相统一。

 

 

五、报名条件

1、大专以上学历者即可报名;

2、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

3、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六、报名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扫描件;

2、本人学历和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原件及扫描件;

3、江西财经大学课程研修班报名登记表。

 

七、培养方式和学制

教学方式:每月集中双休日采用线上/线下授课(具体以院校通知为准);

学制:1年。

 

八、获取证书

1、学员通过所报专业硕士研究生所有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考试,修满学分成绩合格,课程学习结束时发给江西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课程班结业证书。

2、完成所有课程学习并且考核合格这,满足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条件学员,可参加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合格达标者可进入学位论文写作阶段,论文通过评审、答辩,并经由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可授予江西财经大学硕士学位。

 

九、收费标准:

学费缴纳分两段制进行,即课程学习阶段和撰写学位论文和论文答辩阶段。

1、课程学习培养阶段:学费参照各学院招生简章;

2、论文答辩阶段:论文答辩费参照各学院招生简章(论文指导费按照学校当年收费标准缴纳)。



十、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报名地址: